是陈沅打过来的。
沈袖眯着眼睛。
陈沅已经和余文轩遇见了,陈沅正在询问他能否把余文轩带进他们的公寓里。
那公寓的床沈袖还睡过,自然不会让别的男人踏上去。
“不行。”他冷淡的拒绝。
那头的陈沅似乎没想到他拒绝的这么冷淡这么快,没说话,好像在想什么理由
', '')('说服他。
“阿沅,当初装修的时候特意只有一个卧室,你让他住进来那我住哪里?让你的竹马和我的男朋友住在一起?太阳又不晒我还不想戴帽子。”
“打地铺也不行,沙发也不可以,既然是你的好朋友,给他定个豪华总统套房吧,费用从我卡里刷,密码你知道的。”
“沈……”
“为什么你的竹马过来非要住进你家里?你们还有其他我不知道的关系?陈沅,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。”
沈袖直接挂了手机。
旁边的许乐嘉凑过来把脑袋放在他的手心里,自发的rua自己的脑袋。
沈袖捏了捏他的小脸蛋,拍了拍手准备出发。
“走吧,小丧尸,咋们要去称霸时间啦。”
自从把祝锦织给恁死了后,沈袖的心情就没有这么舒畅过,一种残虐的快乐在他心尖游荡。
一点一点的把陈沅以后的靠山全部干掉,让他孤苦无依,孤助无援,最后只能小心翼翼的依附自己,做一个可怜的摇头摆尾的可怜虫。
这种把天选之子踩在脚底下的感觉,竟然如此美妙,这种任何事都掌握在手中的样子,也是这么令人沉迷。
怪不得宋千亦那么喜欢把事情掌握在手上,这样决定别人生死的事情会令人上瘾。
所以,他有许乐嘉,许乐嘉有他的丧尸大队,他们何愁称霸不了世界?
将本来要称为救世主的天选之子彻底赶下去,这不是让人很快乐的事情吗?
打定了主意后,沈袖把祝锦织扔在离房子距离很远的地方,经过病毒的改造,他脖子上的痕迹只剩下一点点粉肉色的疤痕,带上项圈基本就看不到了。
沈袖后面跟着许乐嘉,他们开始了大规模的迁徙。
同时,在许乐嘉的授意之下,一群丧尸或多或少的在房子周边“巡逻”,将房子保护的很好。
许乐嘉不说话看起来只是一个脸色苍白的青年,但是为了保险,还是让许乐嘉回了他曾经的房子。
沈袖去花店外边拿了一束玫瑰花,两根手指夹住,悠哉悠哉的往公寓里走。
路上遇到的丧尸全都被他解决了。
这种行动缓慢,没有思维的丧尸是个正常男人注意点都可以解决,只是人性是害怕的,往往看见陌生的东西第一反应都是害怕和逃避,自然不会觉得自己还有放手一搏的可能。
沈袖路过一个拐角。
有几个人围着一对母女,似乎在抢劫勒索。
沈袖只暼了一眼,准备换条路走。
一分钟后,他又后退了回来。
母亲脸上已经伤痕累累,正护着怀里的小女儿。
三个男人正一边解着裤腰带,一边嬉笑。
母亲脸上惊恐无比,护着女儿不停的流泪求饶。
忽然,她看到流氓身后的沈袖,眼里迸发出希望,对着沈袖大叫。
“求求你救救我们吧!救救我们吧!”
沈袖蹙眉。
虽然他现在对这三个人男人轻轻松松,但如果是没有体力剂的他,可能真的会落下风。
这个时候一边哭哭啼啼吸引他们的注意力,一边他偷袭不是最好的结果么?
三个流氓看到了他,立马有个高个子吊儿郎当的走过来,对着母亲冷冷一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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